| 发布单位:中铁二十二局 | |||||||||||||||||||||||||||||||||||||||||||||||||||||||||||||||||||||||||||||||||||||||||||||||||||||||||||||||||||||||||||||||||||||||||||||||||||||||||||
| 发布时间:2025-11-03 | |||||||||||||||||||||||||||||||||||||||||||||||||||||||||||||||||||||||||||||||||||||||||||||||||||||||||||||||||||||||||||||||||||||||||||||||||||||||||||
| 投标截至时间:2025-11-11 09:00:00 | |||||||||||||||||||||||||||||||||||||||||||||||||||||||||||||||||||||||||||||||||||||||||||||||||||||||||||||||||||||||||||||||||||||||||||||||||||||||||||
| 经开区智慧产业园三期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三次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市井开区银****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和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三次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局运管〔2025〕6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经开区谭家泉路与纬十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总建筑面积约72900.3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 80858.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4栋厂房,1栋仓库、门卫、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 、暖通及通风工程以及室外总图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总工期540个日历天。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满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标的物资的生产商,并且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产5万方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连续两年(2023-2024年)公司财务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原材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2年内(2023-2024年)招标物资产品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 3.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3-2024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2024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 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3%或13% 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版《中国铁建**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因存****铁路局****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铁路局****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供应商。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名录的投标人。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发送一份word版本的投标申请表、开票信息)。 标书购买联系人:邓钰婵(010-****1870 邮箱:****@163.com)。 开户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0200 0144 1920 0023 987 4.2本次****银行电汇,售后不退,SH-01包件售价1800元;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等方式,****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上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投标人在完成线下报名后,需在11月7日17:00前及时进行线上注册、线上报名;因加密投标文件需CA数字证书,投标人需及时购买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线上报名等操作通过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 https://www.****.cn/)进行,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00,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标书代写 5.2 请各投标人在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00前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与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 https://www.****.cn/)共同发布。 8.1本次投标保证金按如下金额递交:SH-01包件为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个人汇款),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开户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0200 0144 1920 0023 987 8.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人:**** 地址:**省**市**经开区谭家泉路与纬十八路交叉口(****) 联系人:商敬保 电话:159****3665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A2座203室 联系人及电话:孙景双 187****2122 电子邮件:****@qq.com 标书购买联系人:邓钰婵(010-****1870 邮箱:****@163.com)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表
附件二:开票信息表 开票信息表
请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 附表三 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物资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注:⑴本次采购物资以买方实际购买联系单为准,并据施工图作为调整依据; ⑵本表中所采购的商品混凝土均含材料、装车、运输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的卸车所有费用。 (3)本次招标商品混凝土最高限价为**市不含税信息价下浮不低于 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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