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3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审批
宁夏-固原-原州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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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5年11月3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5-11-03 08:5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711

传真:0954-****711

通讯地址:**市民生大厦714室站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项目

****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

******公司

本项目**生产厂房、冷库、污水处理站等,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处理病死畜禽51000t/a,产生肉骨粉约32000t/a。本项目总投资18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6万元,占总投资的4.19%。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设施。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严密遮盖,进出工地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

2.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吸粪车拉运处置,施工废水均含有少量的泥沙等,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高峰期监测施工噪声。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由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破碎、化制废气与水处理设施恶臭一同酸碱喷淋+活性炭吸附+等离子装置+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建设2台1t/h的天然气蒸汽发生器,蒸汽发生器废气经各自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车辆消毒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化制冷凝水及蒸汽发生器定排水一****设备处****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减振、隔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肉渣及油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泥集中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废MBR膜由设备厂家更换后回收,废机油集中收集于危废贮存点,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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