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饮水器 | 直饮水机 | 无 | 无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4龙头饮水机技术参数要求:1、功率,电源:≥4.5KW,380V/50HZ;2、出水嘴:4龙头出水,两开两直饮;3、外形尺寸要求长宽高(mm):1150×450×1550(±5%);4、过滤要求:不低于5级反渗透过滤配置;净水流量≥1.05L/min;额定总净水量≥4000L(提供整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5、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的要求;6、加热内胆容量:≥35升;7、加热管:采用800不锈钢加热管(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整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做为依据,证件内须注明加热管不锈钢牌号);8、具有开水温度显示、定时开关机、水位、水质TDS值、故障代码显示等功能;9、具有防漏水、防漏电、防干烧、防超温、隔夜排空、滤芯防伪识别、智能无菌、高温消毒的技术功能;10、材质:整机门板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厚度≥0.6mm;水胆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厚度≥1.0mm;(提供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T 11170-2008和GB/T 20878-2007标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1、水槽上具有防溅水网板,防止水溅出,采用304不锈钢材质,水槽防溅水网板厚度≥2.5mm;(提供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2、水嘴/水龙头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具有双层隔热的功能;(提供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T 11170-2008和GB/T 3280-2015标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3、食品卫生要求:整机符合GB4806.7-2016、GB4806.9-2016、GB4806.11-2016 要求保证出水安全,提供整机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14、节能要求:整机具有节能认证证书,提供整机的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注:以上设备安装位置不具备电源、水源及排水地漏,需要在分控电源箱取电,要求380V五芯铜线缆暗管铺设,距离预估35米,需恢复墙面装修。自来水需穿墙吊顶走管,预估距离18米。PVC排水管铺设预估18米,安装结束恢复装修原貌。 |
| 2 | 饮水器 | 净水设备 | 无 | 无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中央净水设备技术参数要求1、外形尺寸要求长宽高(mm):560×420×1150(±5%);2、过滤要求:不低于5级反渗透过滤配置,反渗透膜规格≥600G*2;净水流量≥3.15L/min;额定总净水量≥4000L;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的要求;(提供整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证件内体现上述内容);3、净水机的各级滤芯出水水质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T 94-2005要求,送检单位或委托单位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报告查询截图。)4、净水机的噪音≤45dB(A),符合 GB/T 4214.1-201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通用要求》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投标同一型号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报告查询截图。)5、食品卫生要求:整机符合GB4806.7-2016、GB4806.9-2016、GB4806.11-2016 要求保证出水安全,提供整机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6、包含1200G净水机原装滤芯2套要求滤芯与净水主机为同一品牌,滤芯为原厂五级1200G反渗透滤芯,分别提供五种滤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做为依据;为保证饮水安全,五级滤芯必须分别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注:以上设备安装位置不具备电源、水源及排水地漏,需要在分控电源箱取电,要求380V五芯铜线缆暗管铺设,距离预估35米,需恢复墙面装修。自来水需穿墙吊顶走管,预估距离18米。PVC排水管铺设预估18米,安装结束恢复装修原貌。 |
供应商报价详情
采购人意见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 1 | 直饮水机 | 粤淼/ | 1 | 11000.00 | 11000.00 | |
| 2 | 净水设备 | 粤淼/ | 1 | 11000.00 | 11000.00 | |
| 总报价(元) | 22000.00 | |||||
| 1 | 直饮水机 | 愉升/ | 全部满足电子竞价需求100% | 1 | 13300.00 | 13300.00 |
| 2 | 净水设备 | 愉升/ | 全部满足电子竞价需求100% | 1 | 16300.00 | 16300.00 |
| 总报价(元) | 29600.00 | |||||
| 1 | 直饮水机 | 愉升/YS-4QH7 | 1 | 13450.00 | 13450.00 | |
| 2 | 净水设备 | 愉升/YS-RO1200-C1 | 1 | 16380.00 | 16380.00 | |
| 总报价(元) | 2983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