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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信息分类:征地批复 |
| 国土**、能源 | 发文日期:2025-10-31 |
| **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5-11-03 |
| 有效 | 废止日期:|
| 皖政地〔2025〕296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政府:
****南屏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在该项目申报的你县碧阳镇星火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0.58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用于****南屏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不得改变批准用途和用地位置。
二、你县要落实规划管控规则,将该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三、你县要按《土地管理法》和《**省实施〈土地管 理法〉办法》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按标准及时 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 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维护社会稳定。补偿费用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 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 、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 提供用地。
此 复
202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