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0-31 10:37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废旧物资处置招标
三、交货地点:****厂区
四、招标项目
(一)废阳极:数量约1700吨/月,具体按最终实际数量为准,合同期限2个月,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二)废氧化铝袋子(破损、未打包):数量约50吨/月,具体按最终实际数量为准,合同期限2个月,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中频炉渣(未打包):数量约110吨/月,具体按最终实际数量为准,合同期限2个月,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7日
地点:****厂区101室
六、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递交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合法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业务规范。
七、投标人资格预审时间:2025年11月8日
八、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递交的报名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二)投标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无执行记录。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金
(一)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须对应投标项目支付保证金,投标多项须分多次支付保证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保证金额(元) 备注
1 废阳极 100000.00 一次性支付
2 废氧化铝袋子 100000.00 一次性支付
3 中频炉渣 50000.00 一次性支付
(二)保证金支付日期:2025年11月7日15:00前。
(三)必须以投标人开户许可证上的账户汇款转入****指定账户。
公司名称:****
账号:374********000056
开户行:****公司**支行
收款人开户行大额行号:313****37415
(四)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返回原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金。
(五)废阳极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当日,须补充合同履约金至人民币****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十、开标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早上10:30(星期一)。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三)分别按项目依次进行开标,投标人****银行回执单作为参加开标的入场券。标书代写
(四)对恶意扰乱招投标流程行为的投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且将被****列入黑名单。
十一、签订合同
(一)中标通知书发送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购销合同。保证金在最后一次完成提货前不进行任何货款抵扣,合同期限内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提货量,如未履约,不予退还。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黑名单,从此禁止参加投标人组织的所有采购活动: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标书代写
2、开标后,投标人为了低价中标,但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招标产品的外观、牌号、化学成分任何一项的;标书代写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投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中标后,中标人的到货产品与招、投标产品的外观、牌号、化学成分不符的,招标人除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外且有权拒收和解除合同。
注:为了更好更快地采购到合格的产品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进度,以上条款请投标人重视对待,如投标人为了低价中标出现以上情况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其他事项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本次招标联系人:182****9379
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监督热线:0858-****191,和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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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