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kta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装置二期扩产升级改造项目仪表电缆、电气电缆采购(二次)
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就5kta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装置二期扩产升级改造项目仪表电缆、电气电缆采购(二次)(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5kta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装置二期扩产升级改造项目仪表电缆、电气电缆采购(二次)
2.项目编号:****
3.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段1: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751615.9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810623.8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57855.96元。
标段2: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921665.7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49567.5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949244.50元;
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11月6日17时。
招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联系方式:吴凡187****2239;电子函件:****@163.com。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