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公祠石质文物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第四次)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米公祠石质文物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第四次)(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商务评审”的部分内容:
| 2.2.2(2) |
商务 评审 |
1.类似项目业绩 |
14.0 |
1.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石质文物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2.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石质文物保护修缮工程项目业绩[勘察设计项目业绩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证明材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
现将此项部分内容修改为:
| 2.2.2(2) |
商务评审 |
1.类似项目业绩 |
12.0 |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石质文物保护修缮工程项目业绩[包括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业绩或勘察设计项目业绩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本项最多得12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
| 3.文物保护工程获 奖 |
2.0 |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60个月,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文物保护工程获得****管理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优秀设计奖或文物保护优质工程奖的,每提供一个获奖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标书代写 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
现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4.本次澄清公告一经**市公共**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使用CA锁,自行下载查阅。
招标人:****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