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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1-03
| 项目名称 | 乌镇大数据产业园工业有机更新柔性电子材料园项目一期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乌镇大数据产业园工业有机更新柔性电子材料园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市乌镇镇庆丰北路西侧、龙翔大道北侧、龙北路东侧;庆丰北路(龙翔大道-花石东路)工程位于上塔庙港东侧、龙翔大道北侧,北起花石东路,南至龙翔大道;龙北路(龙翔大道-花石东路)工程位于龙翔大道北侧,北起花石东路,南至龙翔大道;龙翔大道(乌镇大道-**桥路)北侧绿化带建设及龙翔大道(乌镇大道-**桥路)南侧绿化带建设分别位于龙翔大道北侧、南侧。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60009.61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罗国新 |
| 联系人 | 毛浩强 | 联系电话 | 150****756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16947.86 | 环保投资(万元) | 18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乌镇大数据产业园工业有机更新柔性电子材料园项目一期工程仅**车间厂房和辅助用房等,后续厂房内建设项目按要求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面积61760m2,总建设面积24814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0640.00m2,地下建筑面积47500.00m2。 庆丰北路(龙翔大道-花石东路)工程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花石东路,南至龙翔大道,道路全长421.96m,总面积为14501.19m2。 龙北路(龙翔大道-花石东路)工程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花石东路,南至龙翔大道,道路全长508.96m,总面积为13915m2。 龙翔大道(乌镇大道-**桥路)北侧绿化带建设,总用地面积41415.60m2。 龙翔大道(乌镇大道-**桥路)南侧绿化带建设,总用地面积28417.82m2。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场地物料堆放应有蓬布遮盖,施工场周围设置彩钢板围挡;散装物料应采用车辆密闭运输,严禁运输砂石料的车辆超载,以免沿途洒漏。道路施工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有环保标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有效控制大气环境影响。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做好沿路绿化的维护及管理工作。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各种施工行为严格限制在施工范围内;物料堆场应远离河道,应设置挡雨蓬盖、截水沟和沉淀池,以免雨水冲刷对河道水质造成污染。机械冲洗、路面养护等其他施工废水收集后进行油水分离、沉淀处理,满足《城市行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关标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废水应急池,确保施工废水在事故时不会直接或间接进入周边水体。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路面、桥面径流,道路营运单位须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减少随雨水冲刷进入到路面和桥面径流污水中的污染物量,最大程度地保护工程沿线的河道水质。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加强工程建设的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施工期生活垃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道路维护产生的废物,加强对道路养护单位和养护工人的管理力度,提高其工作责任心,杜绝将养护垃圾随处倾倒的现象。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彩钢板围挡,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施工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相关标准;工程无施工工艺特需,夜间不得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应经取得夜间连续建设施工许可,并告之附近居民。运营期:工程全线设置降噪SBS改性沥青路面;加强道路养护,保持路面平整,避免因路面破损引起噪声排放增加。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加强对道路行驶汽车鸣笛的管理,在声环境保护目标附近设置禁止鸣笛标志。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加强施工管理和水土流失措施防护;建设单位应必须担负生态保护、恢复、补偿、建设和管理责任,合理安排使用土地,降低生态破坏程度。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投资,并在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一年内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完成绿化工程建设,必须选择适宜的本土植物种类,适时对工程区内外空地、边坡面、裸露地、空隙地、绿化用地进行植树种草,并加强管理和养护。 | ||
| 承诺:**** 罗国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罗国新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