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二、 采购项目名称:****便携式一体化取证分析装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 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便携式一体化取证分析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13:30时(**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便携式一体化取证分析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03万元。
最高限价:35.03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便携式一体化取证分析装备一套(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本项目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及项目分包转包。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评审开始前在开标室进行查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网站(https://xyln.****.cn/)、“信用**”网站(https://credit.****.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标书代写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项目评审前,完成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标书代写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11:30整,下午13:00-16:00整(**时间)
地点:****。
方式:潜在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至****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时间2025年11月25日13:00-13:30时(**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3:30时(**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13:30时(**时间)标书代写
提交地点:****会议室(**市**口区联合路6A国资创新大厦25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不能只对清单内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姜晓云、孙栋
联系电话: 0411-****2677
传真: /
地址: **市**口区联合路6A国资创新大厦2506
2、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 辛先生
联系电话: 0411-****5683
传真: /
地址: ******花园街2号
※特别说明:根据《****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