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5年计算机教室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根据长财〔2025〕58号文,经采购人确认,****为本项目中标人。
(一)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岗集镇合淮路8号**岗集综合交通物流港一期11号楼5层501-25室
中标金额:肆佰伍拾玖万柒仟壹佰陆拾元整(****160.00元)
(二)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单价(元) |
|
| 1 |
智慧学生终端 |
联想 |
开天飓风E50h |
675 |
3980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汤俊,黄朋,吴天,刘兆春,肖刚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费用收取标准。原采购文件中代理费用收取账户名称及收取单位均变更为“****”。标书代写
2.金额:4.3655万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338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0023【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标书代写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县2025年计算机教室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水湖镇南一环**部综合楼7楼
联系方式:0551-****4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3373、0551-****3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杰
电话:0551-****3373、0551-****337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