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肺科医院(芝罘区心理康复医院)改造提升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芝罘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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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
发布机构: ****分局 成文日期: 2025-11-03
【********医院)改造提升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公示
日期:2025-11-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3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780****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市**区楚绣东路1号 邮编:264001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医院)改造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市**区峰山路2号

建设单位

********医院)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鲁达****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设置床位400张,日均接待门诊病人200人次,**一座120m3/d地埋式污水站。该项目性质为**,总投资11238.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污水总排口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污染物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二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地埋式污水站地上检修口全密封,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化验室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经紫外线消毒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专用排烟通道排放;中药煎制废气通过室内排风系统(排气扇)排放;门诊、病房等区域诊疗、消毒过程产生的异味通过楼内通风净化系统无组织排放,加强病房通风、增加换气次数;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专用排烟通道排放。污水站周边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要求,化验废气、中药煎制异味和门诊、病房等区域诊疗、消毒过程以及医疗废物暂存等产生的异味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化验室VOCs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要求。

(三)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项目污水站污泥和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弃物等危险废物分类后暂存于三处医废间,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相关工作,避免二次污染。

(五)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项目区分区防渗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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