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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扎哈淖尔500kV变电站220kV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扎哈淖尔500kV变电站220kV送出工程
1、项目建设地点
**自治区**市**境内。
2、建设内容
(1)扎哈淖尔500kV变电站至北沙-南广场220kV线路、阿拉坦-南广场220kV线路开断点线路工程
采用2个单回路并行架设,线路路径长度2.757km(1.418km+1.339km),**塔基11基(6基+5基)。
(2)扎哈淖尔500kV变电站至阿拉坦-**1、2回220kV线路π开点线路工程
采用2个同塔双回路架设,线路路径长度5.459km(3.009km+2.45km),**铁塔17基(9基+8基)。
建设单位:****
公示期:从公示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工158****556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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