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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号)和《****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5〕19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审议稿)》****政府批准实施。为加快推进2025年**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社会服务主体实施粪肥集中收集处理、还田服务。经服务主体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拟确定以下服务主体,现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一、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含运输)第三方社会服务主体:******公司
二、粪肥还田(含运输)第三方社会服务主体:******公司、******公司
三、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县研城街道希望大道82号
联系方式:0833-****239
****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