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文化广场背景墙及宣传栏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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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文化广场背景墙及宣传栏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文化广场背景墙及宣传栏提升改造项目

1.2采购编号:****

1.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1.4采购内容:****文化广场背景墙及宣传栏提升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5保修期:保修期不少于2年;

1.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并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7工期:工期以签订合同后,确定开工日期起算15个工作日完成;

1.8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155795.20元。供应商所报综合单价及总价均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按成立后的实际月份提供财务报表)

2.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2.1.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承诺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标书代写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工程给予5%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或者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3.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

2.3.3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不含乡镇企业评定的)。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在****(**市**区许家湾路49-7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2现场或邮箱确认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①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若是邮箱报名扫描件传至****@163.com时,需要备注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600.00元/份。

按以下账户汇款:

名称:****

开户行:****公司****分行

账号:134****68574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1月17日9时00分(**时间,下同)。标书代写

地点:****会议室(**市**区许家湾路49-7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磋商

磋商时间:2025年11月17日9时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市**区许家湾路49-7号)。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磋商****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聂耳东路5号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方式:0877-****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市**区许家湾路49-7号

联系方式:0877-****917、0877-****817

邮箱地址:****@163.com

项目联系人:吕辰婧

日期: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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