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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雅苑11#楼1单元、2单元电梯更新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风景雅苑11#楼1单元、2单元电梯更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做如下澄清,请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标书代写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付款方式”现修改为“物业维修资金部分:按照《**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合同签订后,首次拨付额为所需资金(合同金额减国债补贴资金30万元,下同)的30%,按工程进度预拨至所需资金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报工程项目决算书,并委托**市****管理中心确认的审计单位进行项目结算审计,付至审定价的97%。保修期满后余款一次性付清。国债补贴资金部分: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乙方完成相关报建工作并进场施工,电梯安装验收****检测院检测合格并取得检验合格证后支付合同款的国债补贴资金。”
二、除上述内容外,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此澄清公告做为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人:董源
电 话:0551-****9581转875、872(181****3344)
邮 箱:****450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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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