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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映照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的申请,已于2025年11月03日经大自然资转许决〔2025〕40号《******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予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公示如下:
| ******政府二小区7幢101室) | |||
| 建筑面积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 15.00㎡ | |
| 土地用途 | 房屋用途 | 住宅 | |
| 土地出让金 | ¥1223.00 | ||
| 备注 | 个人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交易(买卖)。 | ||
本公示至2025年11月17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登记中心提出。
地址:环**路东侧金苑巷1号﹒****1楼(A19)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131****9175
****机关:******局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