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13日 |
| 标 题:****委员会关于220千伏**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发改审批〔2025〕20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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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供电局关于核准220千伏**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马坪风电的接入需求,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建设220千伏**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市**县马坪镇。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
**站本期设备维持前期户外 AIS变电站布置方式;220千伏本期维持前期,并已按终期建成双母线接线;110千伏本期维持前期,并已按终期建成双母线接线;10千伏配电装置终期采用单母线双分段三段母线接线,本期维持前期已建成的单母线分段接线。
(一)主变压器:终期3×180兆伏安,前期2×180兆伏安,本期不新增;
(二)220千伏出线:终期10回,前期9回,本期新增1回;
(三)110千伏出线:终期12回,前期11回,本期不新增;
(四)10千伏出线:终期24回,前期16回,本期不新增;
(五)10千伏并联电容器:终期3×(4×8)兆乏,前期2×(4×8)兆乏,本期不新增。
五、项目静态总投资311万元,动态总投资31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63.65万元,占总投资的20%,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本金以外的80%,通过金融机构融资解决。
六、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水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七、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测、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和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中华人民**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51********0138号)、《中华人民**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51********0030号)、《****公司关于**县220千伏**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供电规划〔2025〕159号)等。
九、如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委员会
2025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