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28日 |
| 标 题:****委员会关于**壮族自治区**市大瑶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发改审批〔2025〕21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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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审批**壮族自治区**市大瑶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壮族自治区**市大瑶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在下步工作中作进一步优化。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址:**市**县和**县。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设计总面积3.088万亩,其中:
(一)人工造林:人工造林面积10550亩,其中桉树+乡土树种混交面积1953亩,杉木+乡土珍贵阔叶树种混交面积2610亩,杉木+速生阔叶树种混交面积3305亩,杉木+经济林树种混交面积2682亩。
(二)退化林修复:退化林修复为更替修复,面积20330亩,其中桉树+乡土珍贵阔叶树种混交面积11560亩,杉木+乡土珍贵阔叶树种混交面积4211亩,油茶面积3340亩,“油茶+N”面积1219亩。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753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59.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712.1万元,基本预备费358.6万元。资金来源为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实施单位或林农自筹资金解决。
七、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落实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壮族自治区**市大瑶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总概算表
****委员会
2025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