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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1-03
| 项目名称 | 危废暂存间安装气体净化装置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堰塘坎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7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孟涛 |
| 联系人 | 徐宏超 | 联系电话 | 199****3267 |
| 项目投资(万元) | 34 | 环保投资(万元) | 34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1-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地点: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和旁边空置场地。 主要工艺:选用“喷淋塔 活性炭吸附”法来处理收集后的废气。废气首先经过喷淋塔、吸收洗涤处理后,部分气体已溶于水或已被吸收液吸收,未完全处理的气体经除雾器后再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继续进行净化。 主要设备:包括集气罩/管道、风机、净化塔(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等。 废气收集方式:共设置10个集气罩,其中飞灰暂存间设置9个集气罩、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1个集气罩,废气抽****设备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 排气筒设置:**排气筒高度为15米,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粉尘、挥发有机废气等采取“喷淋塔 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设施产生的废水采取按项目废水“零排放”总体要求,纳入厂区现有的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措施后通过厂内全部回用,废水“零排放”排放至/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每批次均进行浸出毒性检测,如不属于危险废物,拟根据一般固废“源头减量化、环保可控”原则要求和现项目总环评对一般有组织废活性炭入炉焚烧自行处置要求,按入炉焚烧自行处理,如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气体净化装置配有相应的减振降噪等部件 | ||
| 承诺:**** 孟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孟涛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