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园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园区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自治区**地区**县扎**乡鲁玛村
4、建设内容:**水井房89.10平方米(共计3座);**机井3口(每口深100米);**旱厕50.41平方米;**高效温室大棚3737平方米(共计4座);**附属用房315.74平方米;**玻璃温室1488.52平方米(共计2座);**管理用房及大门955.30平方米;**肥料堆放库93.60平方米;**蓄水池185.68平方米;******车行)13791.57平方米(厚20cm);**混凝土硬化路面(人行)1096.29平方米(厚12cm);**透水砖地面1464.59平方米;种植班公柳558棵(高不低于2米,不低于5个分叉胸径1.5cm以上,管护12个月);**太阳能路灯100盏(高5米);**围墙307.33米;平整场地197285.46平方米;**混凝土路沿石4468.06米;**灌溉水渠一项;换填种植土162095.47平方米(0.4m厚);种草3501.29平方米;**防风网2995.03米;种植红柳杯苗13770棵(营养杯直径12cm,高15cm,含种植土,苗子高20-25cm,管护12个月);种植红柳扦插条28117棵(苗子高30-35cm,管护12个月);种植沙棘裸根苗125895棵(苗子高55-60cm,管护12个月);种植班公柳扦插条****457棵(苗子高30-35cm,管护12个月);室外给排水一项;室外电气一项;采购尿素10000kg、二胺10000kg、复**10000kg、羊粪200立方米、生根剂500kg、柴油发电机一台。。
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尚工
联系电话:153****7625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28日
三、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