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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4002881 | 建设单位法人:许仲秋 |
| 许仲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 省(自治区) ** 市 ** 县(区) 洣水镇 乡(街道) 衡岳北路69****公司厂区内) |
| 湖****公司年产350万台新能源汽车电子泵智能制造项目及高效节能无刷电机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2.947500 纬度: 27.09944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08 |
| 东环评〔202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002881001U |
| 2019-10-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600 |
| 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400288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424MADW6D3W9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22MA4L531A7D | 竣工时间:2024-11-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index.php/content/219.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建设了1栋新能源电子泵智能制造车间,建设生产规模为年加工350万件电子油泵、电子水泵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建设了1栋新能源电子泵智能制造车间,建设生产规模为年加工350万件电子油泵、电子水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见3.5章节 | 实际建设情况:见3.5章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机加工序采用湿式作业,并在密闭生产车间加工;锡焊烟尘通过集气罩+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涂胶产生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 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地面拖洗废水和产品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处理厂统一处理。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无铅锡渣经收****公司处理:不合格品、废金属屑经分类收集后外售;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属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切削液经过滤净化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垃圾、沉渣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各类工业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订要求进行建设、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加强设备日常保养,通过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东、南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厂界西、北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设通风换气系统,机加工废气通过自然沉降并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锡焊烟尘通过集气罩+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4-1996)中无组织标准限值。 涂胶废气通过通风换气系统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422-2019)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至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一同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 项目产生的危废依托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废油桶、废包装桶等交由******公司进行处置。废液压油交由远大(**)****公司进行处置。无铅锡渣经收****公司处理:不合格品、废金属屑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及隔油沉淀池沉渣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危废暂存依托厂内原有危废暂存间,该暂存间位于厂区东侧总一车间内,有效容积约20㎡。 本项目厂区合理布局,生产设施远离厂界,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距离衰减等措施可确保厂界东、南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厂界西、北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要求。 |
| 环评设计:于车间内**1个10㎡危废暂存间 实际建设:本项目车间未**危废暂存间,依托厂内原有20㎡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由于本项目危废产生量较少,在增加转运频次的基础上可满足厂内危废的贮存,该变动对外环境不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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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油池+厂区综合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至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一同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 | 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在6~9的范围内,其余的污染因子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检测结果的日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 1 | 车间通风换气系统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4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4-1996)中无组织标准限值 | 本项目设通风换气系统,机加工废气通过自然沉降并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锡焊烟尘通过集气罩+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4-1996)中无组织标准限值。 涂胶废气通过通风换气系统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422-2019) | 项目无组织废气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2个点中的监测因子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0.335mg/m3、0.000875mg/m3,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4-1996)表2中无组织废气浓度限值。厂界外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最大值为1.56mg/m3,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中标准限值。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最大值为1.8mg/m3,监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标准限值。 |
| 1 | 厂区合理布局,生产设施远离厂界,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距离衰减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1类标准 | 本项目厂区合理布局,生产设施远离厂界,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距离衰减等措施可确保厂界东、南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厂界西、北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要求。 | 项目东侧、南侧外1m处2个监测点的昼间最大值为5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项目西侧、北侧外1m处及项目西侧居民点,****学校等4个监测点的昼间最大值为5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4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
| 1 |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无铅锡渣经收****公司处理:不合格品、废金属屑经分类收集后外售;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属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切削液经过滤净化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垃圾、沉渣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各类工业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订要求进行建设、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 | 项目产生的危废依托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废油桶、废包装桶等交由******公司进行处置。废液压油交由远大(**)****公司进行处置。无铅锡渣经收****公司处理:不合格品、废金属屑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及隔油沉淀池沉渣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危废暂存依托厂内原有危废暂存间,该暂存间位于厂区东侧总一车间内,有效容积约20㎡。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环评设计:于车间内**1个10㎡危废暂存间 实际建设:本项目车间未**危废暂存间,依托厂内原有20㎡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由于本项目危废产生量较少,在增加转运频次的基础上可满足厂内危废的贮存,该变动对外环境不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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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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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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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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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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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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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