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C〔2025〕044号
****政府关于**2025年度 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县呈报的(沛)地呈字〔2025〕第5号**2025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县将位于鹿楼镇八堡村和五段镇龙塘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4.3376公顷(其中耕地0.1683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4.337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3376公顷。 二 、你县须落实补充耕地,要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 、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