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气象局办理南昌市雷达数据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公示

审批
江西-南昌-湾里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办****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公示
日期: 2025-11-01 13:52:00

根据洪府办字〔2025〕184 号文件,****管理局招贤镇**西路以南、**警备区打靶场以东、云栖谷以西、磨里山以北,约29.92亩用地划拨给****,用****处理中心项目建设。根据洪发改农字〔2025〕7 号文件,同意****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现****申****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部令第68号)、《******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国土资规〔2017〕6号)、《******局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洪自然资办字 〔2019〕148 号)规定,我分局受理了该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主要公告内容:

一、用地预审意见

经核实,该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无需办理用地预审。

二、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见附表)

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凡是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分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时间:十天(2025年11月1日-- 2025年11月10日)

公示方式:项目现场、****规划局**分局、****网站

联系方式:****规划局**分局 陈工

电话: 0791-****2739 邮政编码: 330000

查询网址:

http://wl.****.cn/ncswlglj/index.shtml

附表:

序号

D-13-02地块

规 划 设 计 要 求

备注

1

用地位置

**西路以南、民兵打靶场以东、磨里山公园以北

强制性

2

用地性质

科研用地(0802)

强制性

3

用地面积

约29.9亩

强制性

4

容积率

≤1.2

强制性

5

建筑密度

≤35%

强制性

6

绿地率

≥35%

强制性

7

市政规划要求

交通组织

禁止机动车开口(含消防应急出入口)道路

——

其它要求

机动车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之间的间距及退道路红线距离等要求应按照《**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执行。

强制性

机动车停车位

按照《**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2024年版)的规定执行。

强制性

充电车位

按照《**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2024年版)的规定执行。

强制性

非机动车停车

按照《**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2024年版)的规定执行。

强制性

绿道网络

——

市政廊道

轨道控制

——

高压电力线廊道控制

——

地下综合管廊

——

其它

——

其它市政配套设施

建设一处市政公用环网设施建筑物(或预留一处市政公用环网柜建设用地),并预留一处市政箱变及两处电缆对接箱建设用地;其他须满足《**市建设项目供配电设施设置标准(修编)》要求;

强制性

8

生态环境要求

(1)须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行要素管控;

(2)地块内排水须实施雨污分流。

强制性

9

人防工程

按《**省城市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导则(试行)》(赣自然资发〔2019〕10 号)的规定执行。

强制性

1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

11

城市设计要求

空间形态

天际轮廓

——

建筑高度

建筑限高24米。

强制性

建筑退让

(1)建筑退让**西路10米以上。

(2)建筑退让用地红线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强制性

建筑体量

——

建筑面宽

——

建筑贴线率

——

公共空间

——

建筑风貌

建筑风格

——

建筑立面

现代简洁、虚实有致、规整有序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指导性

建筑屋顶

建筑屋顶应与主体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体现建筑特色和区域天际线整体效果。

指导性

建筑色彩

建筑色彩不宜过于强烈。

指导性

附属设施

(1)设置围墙的建设项目须设通透式围墙,围墙高度不应超过2.2米。

(2)建筑设置室外空调机、管道,应采用隐蔽式设计,统一形式和安装位置,设置统一的遮挡设施。

(3)挑檐、雨棚和遮阳棚的范围不得超出人行道,且高度应符合相关要求。

(4)导向标识主体应使用搪瓷、不锈钢、石材等耐磨且便于清洁的材质。可结合公共场所中的其他要素(设施或景观)进行一体化设计。

强制性

地下空间

地下室退地块边线5米以上。

强制性

12

其它要求

——

13

附件

用地范围附图。

14

备注

(1)本规划设计要求中未涉及的规划控制要求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其他相关规范、补充规定执行;

(2)本条件有效期二年(自发出之日算起)。

相关附件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