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近岸海域加密监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2025-2026年近岸海域加密监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 发布时间: 2025-11-03

项目概况

2025-2026年近岸海域加密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 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2026年近岸海域加密监测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

一、监测指标

监测项目包括:pH、盐度、悬浮物、叶绿素a、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氮、活性磷酸盐、总磷和石油类。

二、监测时间和频次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自2025年12月至2026年11月,加密监测月份接续上年度项目,分别为2025年12月和2026年3月、5月、6月、8月、9月和11月,共开展7次月度监测。按照《**省近岸海域水质加密监测项目工作方案》要求,监测指标为盐度、悬浮物、叶绿素、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氮、总磷、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共布设海水水质加密监测点位100个。采样层次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执行。

三、点位布设

开展**省近岸海域水质加密监测,共有监测点位共100个(详见附件)。

四、成果报送

中标人应按照采购内容和要求,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按月提交监测数据和评价报告,为我省近岸海域精准治污和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

针对水质变化情况,提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水质提升和污染治理的对策建议。

实施方案须包括样品采集、样品贮存、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审核及报送等内容。质控方案须覆盖样品采集、贮存、运输、测试、数据处理及上报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主要包括:①监测内容、频次、时间安排;②点位到位率;③项目及分析方法;④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包括人员资质、仪器设备检定/校准与期间核查、样品容器抽检、现场质控措施、实验室质控措施、质控结果评价、质控报告编制等要求);⑤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等各项工作的质控要求和责任人;⑥数据审核、汇总、上报,明确具体流程和责任人。

评价报告应包含月度报告7份、中期和结题报告2份,质控报告2份;具体内容至少应包含:①评价方法与评价标准;②主要指标的含量水平;③主要指标的水质等级;④水质综合质量等级分布;⑤主要指标月度变化情况。

五、技术要求

1. 质控要求

质控要求应按照表1执行


表1水质监测项目质控基本要求


序号 项目 采样前准备 现场样品采集 实验室分析测试c
自控 他控
容器空白样 空白样 平行样 空白样 平行样 加标回收样或标样 平行样 标准样品或加标回收
基本要求 样品瓶总量的10%(不少于2个);当样品瓶总量≥50个,抽查5个容器空白。 ≥1个/天 样品总量的10% ≥2个/每次测试 自控:样品总量的10%(不少于2个) 自控:样品总量的5%(不少于2个) 大于1个 大于1个
1 盐度a - -
2 pHa - -
3 悬浮物 - - - - - -
4 叶绿素a - - - - - -
5 氨氮
6 硝酸盐氮
7 亚硝酸盐氮
8 活性磷酸盐
9 总氮
10 总磷
11 石油类 - - -

a 对仪器进行校准后方可使用;现场原位测定的项目,无需进****实验室分析测试质控。如非现场原位测定,则按表中进行质控。

b 总氮和总磷的测定应为非过滤态。


2. 采样要求

样品的采集、贮存、运输和预处理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 442-2020)执行,石油类只采集表层样品。

(1)现场样品采集时合理安排采样位置,避免船舶自身对样品可能产生的污染。

(2)水样按如下顺序进行分装:悬浮物→营养盐→叶绿素a的顺序进行。

(3)样品采集器、分装容器用样品水润洗2次后再采集样品,特殊项目(如油类)除外。

(4)凡需要现场过滤、萃取的样品,采样后需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样品采集结束立刻按要求加入固定剂。

(5)样品储存:现场样品采集后,按照不同分析项目对样品保存的要求分别进行保存样品,并填写样品储存记录。

(6)样品运输保证样品的完整性、有效性。运输过程中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样品破损、沾污。

3.实验室分析要求

****实验室后,应按照规定在****实验室分析工作;分析过程中分析人员需添加空白样、平行样及标准样品进行自我质量控制。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确保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并定期进行期间核查。实验室应使用有证标准物质绘制校准曲线。分析方法见表2。

表2部分指标所用检测方法

检验检测项目 检验检测方法 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
盐度 温盐深仪(CTD)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GB 17378.4-2007/29.2
悬浮物 重量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GB 17378.4-2007/27
叶绿素a 荧光仪法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1部分:海水HY/T147.1-2013/17
荧光分光光度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7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GB 17378.7-2007/8.1
油类 荧光分光光度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GB17378.4-2007/13.1
氨氮 流动分析法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 第1部分:海水 HY/T 147.1-2013/ 9.1
次溴酸盐氧化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4-2007/36.2
硝酸盐氮 流动分析法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 第1部分:海水 HY/T 147.1-2013/ 8.1
镉柱还原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4-2007/38.1
亚硝酸盐氮 流动分析法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 第1部分:海水 HY/T 147.1-2013/ 7.1
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4-2007/37.1
活性磷酸盐 流动分析法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 第1部分:海水 HY/T 147.1-2013/10.1
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4-2007/39.1
总氮 流动分析法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 第1部分:海水 HY/T 147.1-2013/12
过硫酸钾氧化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4-2007/41
总磷 流动分析法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 第1部分:海水 HY/T 147.1-2013/13
过硫酸钾氧化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4-2007/40

4. 数据处理要求

处理数据时,按照《海洋监测规范 第2部分:数据处理与分析质量控制》(GB 17378.2-2007)和《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2008)规定的具体要求执行。

报送数据时,若数值低于检出限,在检出限后加“L”。监测指标不允许填写“0”值。因特殊原因未监测的点,所有项目填写“-”。

5. 监测数据及报告资料报送

应对分析数据进行三级审核制,分析人员、校对人员、审核人员分别对数据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数据存疑,则对留存样品进行复测或重新采样进行分析确认,分析结果确认无误后对外报出。

监测数据及报告资料于监测月次月10日前报送至****,报送内容包括CMA报告、监测评价报告、监测数据电子表(点位基本信息、监测数据和影像资料),年中和年末提交年中报告和年末结题报告。

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及报告资料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授权,中标人无权使用监测数据或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中标人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为采购人保密。

6.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442-2020);

《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 147-2013);

《2024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海环便函〔2024〕56号

《2024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海环便函〔2024〕56号;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2008)

六、验收方式及其他

项目由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验收材料包括中标人相关工作方案(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方案)、质控报告、监测数据表和评价报告。

中标人应具有独立完成监测任务的**和能力,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够对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投标人中标后须严格按照提交的实施方案、质控方案实施监测工作。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中标人须至少提前7天向采购人提交变更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变更后的方案实施监测。

附件

**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加密监测点位表

序号 点位编号 经度(°) 纬度(°) 海区 区域
1 LNH06001 123.9728 39.7333 黄海 **
2 LNH06002 123.7000 39.7000 黄海 **
3 LNH06004 124.1207 39.7286 黄海 **
4 LNH06006 123.6500 39.8000 黄海 **
5 LNH06007 123.9250 39.8080 黄海 **
6 LNH06008 124.1669 39.8000 黄海 **
7 LNH06009 124.1040 39.8000 黄海 **
8 LNH06010 123.7875 39.8125 黄海 **
9 大鹿岛-獐岛(LNHZ06013) 123.7646 39.7493 黄海 **
10 **西部湾区(LNHZ 06014) 123.5657 39.7207 黄海 **
11 LNB02003 121.4733 39.6822 渤海 **
12 LNB02005 121.7117 39.3500 渤海 **
13 LNB02042 121.5169 39.2581 渤海 **
14 LNB02050 121.6650 39.3350 渤海 **
15 LNB02052 121.5936 39.2352 渤海 **
16 LNB02056 121.5770 39.1560 渤海 **
17 LNH02034 123.3689 39.6989 黄海 **
18 LNH02076 123.3731 39.5989 黄海 **
19 LNH02081 123.4961 39.7581 黄海 **
20 LNH02083 123.3419 39.7169 黄海 **
21 LNH02085 123.2307 39.5517 黄海 **
22 LNH02095 123.2803 39.7267 黄海 **
23 LNH02025 121.5650 38.8410 黄海 **
24 LNH02030 121.9520 39.0060 黄海 **
25 LNB02040 121.0885 38.8758 渤海 **
26 LNH02066 121.6769 38.8630 黄海 **
27 LNH02029 121.8916 39.0114 黄海 **
28 LNB02022 121.0636 38.8012 渤海 **
29 LNB02036 121.1058 38.7529 渤海 **
30 LNH02027 121.7620 38.9889 黄海 **
31 LNB02037 121.4003 39.1326 渤海 **
32 LNB02055 121.4639 39.0664 渤海 **
33 LNB02038 121.2494 39.4804 渤海 **
34 LNB02019 121.5231 39.1187 渤海 **
35 LNB02041 121.3043 38.9838 渤海 **
36 LNB02054 121.2574 39.4596 渤海 **
37 LNH02068 122.8435 39.5397 黄海 **
38 LNH02075 123.0639 39.5200 黄海 **
39 LNH02026 121.6720 38.9500 黄海 **
40 LNH06012 123.5542 39.6389 黄海 **
41 LNB02039 121.8200 40.040 渤海 **
42 LNH02004 123.0180 39.6343 黄海 **
43 LNB02044 121.3330 39.6174 渤海 **
44 LNH02077 123.1790 39.6701 黄海 **
45 LNB02045 121.4329 39.7789 渤海 **
46 LNH02010 121.7600 38.9434 黄海 **
47 LNH02096 122.0898 39.0602 黄海 **
48 LNB02017 121.1938 39.4480 渤海 **
49 LNH02086 122.9708 39.3871 黄海 **
50 金石滩湾新增(LNHZ 02101) 122.0720 39.0910 黄海 **
51 辽东湾**段(LNBZ 02098) 121.267 39.7000 渤海 **
52 金普湾区(LNBZ 02099) 121.558 39.209 渤海 **
53 **湾区(LNHZ 02102) 123.1250 39.5790 黄海 **
54 营城子湾区(LNBZ 02100) 121.3540 39.0533 渤海 **
55 辽东湾**段2(LNBZ 02097) 121.578 39.915 渤海 **
56 LNB08001 122.1289 40.6539 渤海 **
57 LNB08002 121.8310 40.2362 渤海 **
58 LNB08003 122.1538 40.3693 渤海 **
59 LNB08004 122.0706 40.2697 渤海 **
60 LNB08005 121.9806 40.1419 渤海 **
61 LNB08006 121.9080 40.4547 渤海 **
62 LNB08007 121.9261 40.1581 渤海 **
63 LNB08008 122.1639 40.4389 渤海 **
64 LNB08009 122.2219 40.5169 渤海 **
65 LNB08010 122.0556 40.4765 渤海 **
66 LNB08011 121.9663 40.3593 渤海 **
67 大辽**-**段(LNBZ 08014) 122.117 40.600 渤海 **
68 熊岳河湾区(LNBZ 08013) 122.0620 40.3490 渤海 **
69 LNB12001 121.8167 40.8333 渤海 **
70 LNB12002 121.7742 40.6518 渤海 **
71 LNB12003 121.9968 40.6432 渤海 **
72 LNB12004 121.7331 40.7669 渤海 **
73 LNB12005 121.6280 40.6891 渤海 **
74 LNB12006 121.6995 40.5876 渤海 **
75 LNB12007 121.8498 40.5912 渤海 **
76 LNB12008 121.9360 40.7365 渤海 **
77 LNB07001 121.3100 40.8400 渤海 **
78 LNB07002 121.4560 40.7980 渤海 **
79 LNB07003 121.0490 40.7861 渤海 **
80 LNB07004 121.2560 40.6855 渤海 **
81 LNB07005 121.5169 40.7831 渤海 **
82 LNB07006 121.4331 40.6331 渤海 **
83 LNB07007 121.1795 40.8131 渤海 **
84 LNB07008 121.3790 40.7354 渤海 **
85 辽东湾-****段(LNBZ 07009) 121.180 40.859 渤海 **
86 LNB16003 121.0534 40.6992 渤海 **
87 LNB16004 120.8511 40.6590 渤海 **
88 LNB16007 120.3214 40.1527 渤海 **
89 LNB16008 119.9824 40.0422 渤海 **
90 LNB16010 121.0911 40.5819 渤海 **
91 LNB16011 119.9289 40.0081 渤海 **
92 LNB16014 120.1069 40.0669 渤海 **
93 LNB16015 120.8689 40.5839 渤海 **
94 LNB16017 121.0169 40.7500 渤海 **
95 LNB16020 120.9661 40.6310 渤海 **
96 LNB16005 120.6906 40.4821 渤海 **
97 LNB16016 120.7005 40.4009 渤海 **
98 LNB16019 120.2454 40.0326 渤海 **
99 止锚湾湾区(LNBZ16022) 120.2526 40.1195 渤海 **
100 **湾区(LNBZ16023) 120.633 40.450 渤海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2026年11月(监测按合同签定时间顺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要求,为****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通过以下措施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①允许小微企业参与;②允许联合体参与或大中型企业以合同分包的形式参与,组成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意向企业中均须含有中小企业,且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份额比例为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该部分的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或中国****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证)资质(如以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方式投标,则牵头单位须具有此项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3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11日00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24日 09时30分(**时间)
地点:****(**市**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2)解密时限:****公司或甲方通知解密开始时间起30分钟以内。 (3)报价提交的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2、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电脑、CA锁 3、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 份,采用U盘形式存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政府采购网上传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电子版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标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双园路30号甲
联系方式:王处长024-****8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5室
联系方式:024-****5877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210********8000014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辰、杜红超、徐达
电 话:024-****5877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03
重新招标
2025-2026年近岸海域加密监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