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抚州-南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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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1-03 15: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控制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5-11-04至2025-11-10,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4-****313/0794-****988

通讯地址:**省**市临****广场B****中心314

邮编:344000

项目名称:

****控制中心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翰景园对面(西临桔苑北**临环**路)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项目概况(评价单位提供):

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中心大楼、1栋实验楼等主体工程;门卫室、停车场、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道路等公辅工程;配套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主要检验类别为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0m2,1栋9****中心大楼建筑面积约9250m2,1栋3层的实验楼建筑面积约2300m2,门卫室建筑面积约24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评价单位提供):

一、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施工场地扬尘,采取洒水湿法抑尘以保持路面低尘负荷状态并对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运输过程中也应该注意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在人流、车流较少时进行运输,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在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需要在车顶覆盖挡尘布,减少其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飞灰等;不设临时厕所,泥浆废水和设备车辆冲洗废水设置排水沟(渠),并修建临时沉淀池,对砂浆废水进行沉淀处理;施工期噪声需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可能利用噪声距离衰减措施,尽量将强噪声设备分散安排,而不是集中在有可能干扰敏感点的某个地点,同时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对工程车辆加强管理,禁鸣喇叭、注意限速行驶,文明驾驶以减少地区交通噪声;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清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或者单位自行清运生活垃圾、房屋装修垃圾,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清运,倾倒到指定的地点,设立一些分散的小型生活垃圾收集器(废物箱),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

2.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实验废气、污水处理站及垃圾产生的恶臭、停车场汽车尾气等,实验****实验室含菌废气、酸碱废气和有机废气。****实验室含菌废气经HEPA过滤器过滤消毒装置处理后,与酸碱废气和有机废气经碱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经一级活性炭吸附+紫外线消毒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备用发电机及机动车尾气等废气,加强周边均种植绿化隔离带;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等,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分流”制度,雨水汇流入雨水管收集系统就近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实验室废水也要求分别收集、分质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盱江。运营期噪声主要空调、水泵等设备噪声及交通噪声和社会噪声,通过隔声、减震等防治措施进行减噪降噪;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从源头控制,严格分类,交由相应有资质单位处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

二、项目主要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实验室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病原微生物逃逸带来的生物安全风险、实验室事故风险、危险化学品泄漏风险、危险废物泄漏环境风险、废水事故排放环境风险,以预防为主,自我救援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形式展开,实验室须做好日常的风险排查工作,发生风险事故时,按照应急预案有序高效应对,将风险事故造成的人员损伤和环境污染减少到最小。

三、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第一类 鼓励类”,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三线一单”文件要求和《**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控制本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符合国家和**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法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因此,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并切实落实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条件下,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控制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评价单位提供):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了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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