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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方法》(华人民****建设部令第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县心**控制性详细规划》LX2030-05-04、LX2030-07-03、LX2030-08-07、LX2030-09-01和LX2030-22-01街区单元部分用地进行了专题论证,征求了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我局于2025年10月24****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县政府同意后,我局组织编制了规划调整方案,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15年11月29日,公示期为30日。
二、公示方式
****政府网-县-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邮寄信件、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反馈。
邮寄地址**县巩昌镇**路48号()
电话0932-****409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人何亚龙
附件**县心**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用地性质和指标调整方案.pdf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