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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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27MA9NMU620K)委托******公司编制的《****年加工800吨预制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项目《报告表》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结合我县环境功能区特点,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市**县**镇铁炉村,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租赁厂房内设置办公区、生产区、成品库、原料库,建设鲜面生产线1条、熟面生产线1条、凉皮生产线1条、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项目生产规模为800t/a预制食品。
三、该项目在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覆膜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并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PM排放限值要求;2台(1t/h)天然气蒸汽发生器(一备一用)采取低氮燃烧+8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颗粒物、SO2和NOx的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并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并定期投加除臭剂进行除臭,降低臭气浓度,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落实雨污分流排水体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消洗废水、蒸煮废水)一并进入厂区一座10t/d****处理站(A/O工艺)进行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处理厂深度处理,厂区废水总排放口主要污染物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布袋除尘器风机、蒸汽发生器风机、制冷机、和面机、磨浆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密闭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覆膜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包装材料、制水设备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渗透膜和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一般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压滤机进行脱水,定期清理,交于垃圾焚烧厂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要求,并于项目建成投运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如果今后国家、省、市及我县颁布新的政策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照新颁布的政策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环境局****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县文明东路6****环境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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