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
申请人******公司与被****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本院已作出(2025)湘0181破申10号民事裁定予以受理。本案为普通破产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以及《****法院选任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实施意见(试行)》之规定,本院决定对该案采取随机、轮候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13日,注册地****车站路137号鸿宇公馆商业裙楼一二层。法定代表人为邵兰英,登记机关****管理局。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整。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计算机、计算机软件、通信设备、建材、服装配饰的销售;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五金产品、灯具、家具、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烟草制品、乳制品的零售;散装食品现场制售;家用电器安装、调试、维信;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停车场运营管理;展览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机构已****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二级及二级以上管理人;
2.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单次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协会****协会对外签订的协议作为依据);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截止公报发布之日,申报机构在**市、区法院不超过5件在办破产案件(管理人提供在办案件清单并加盖公章);
5.申报机构拟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一致。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并同时报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直接参与摇号,达不到摇号条件的在中院名册中符合公告条件的机构中随机补足。本院对该案件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案件管理人,并从剩余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
四、摇号时间:****法院确定。
联系人:****办公室 袁昆 0731-****9336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