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宇电产业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宇电产业园
建设地点:**市**区龙窟东路6号
建设单位:****
建设过程:
2020年3月,我司委托****编制《宇电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3月20日,****门市****环境局审批。本项目已于2025年9月进行调试。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项目属于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中的简化管理,目前公司已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相关排污信息,证书编号:913********3136063002Y。
基本情况:属于异地扩建项目,主要从事AI智能温度控制器的生产,总用地面积14999.994m2,总建筑面积54408.58m2,环评预计规模为年产AI智能温度控制器150万台,实际投产规模为年产AI智能温度控制器150万台。项目新增职工人数160人,年工作日250天,每天工作8小时(贴片车间16小时),实际总投资125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9月26日,开展宇电产业园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2025年9月29日,根据验收相关要求、环评报告及批文制定了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中**(厦****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0日对排污情况(废气、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
2025年10月,《宇电产业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完成,并提交验收专家组审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2025年12月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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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丁工(186****8851)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