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民政局关于选聘2025年度社会救助“物质+服务”项目承接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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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2025年度社会救助“物质+服务”项目承接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3

根据《****民政厅关于印发**省深化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方案的通知》(云民发〔2023〕8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快创新完善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满足城乡困难群众多层次的服务需求,经研究,决定在镇**中屯镇、木卓镇、**乡实施2025年度社会救助“物质+服务”项目,拟公开选聘项目承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镇**2025年度社会救助“物质+服务”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中屯镇(中屯村、**村、**村、齐心村、**村、郭家河村、头屯村);二标段为**乡大火地村,木卓镇茶卓村、墨黑村。

三、项目实施周期

一年(2025年11月-2026年10月)。

四、项目资金

一标段为中屯镇,项目资金概算203742元;二标段为**乡大火地村,木卓镇茶卓村、墨黑村,项目资金概算243846元。购买服务资金来源于社会救助资金中提取。

五、服务内容

为辖区内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等特殊困难家庭提供服务。重点关注以上人员家庭中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额临时救助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安全守护、情感关爱、能力提升、**链接等服务。

六、承接主体条件

(一)承接主体原则上是从事“一老一小”、残疾人及其他困难群众关爱服务的公益类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成立3年以上,且2023年-2024年度检查合****机关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失信名单)。

(二)有3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有稳定的工作队伍,并为工作人员购买保险。

(三)有完善的组织架构,****银行账号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有较强的项目执行能力和**链接能力。

(五)有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和条件,有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经验,有较成功的服务案例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地点:****三楼社会救助****社区气象路12号)。本项目不接受网络报名。联系人:石秉正,联系电话:189****9102、0870-****183。

八、报名方式

现场提交资料报名,每个机构只能选择1个标段报名,每个标段至少有3家机构报名方可开展评审及后续工作。

九、报名提供材料

(一)批准登记成立的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机构内部相关管理制度。

(三)机构与工作人员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以及购买工作人员保险等证明材料。

(四)物质+服务项目申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背景意义、实施内容、实施步骤、开展服务方式、项目实施人员、详细资金预算、项目保障措施等)。

(五)本机构承接其他项目的相关证明资料。

(六)其他体现机构运行管理成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同时作为量化评分的重要依据。

十、评审及公布结果时间

2025年11月中旬,县民政局根据报名机构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报价资料等进行综合评审和量化评分。综合评定后,确定承接方,并公布结果。

十一、其它事项说明

(一)报名机构须保证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交机构承担。

****民政局****政府网发布相关信息,如因关注信息不及时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参与的,责任自负。

(三)评审结果按报名机构所选择项目标段依次排名,签定协议前如排名在前的报名机构放弃或因其他原因退出的,则按分值排名递补。同等条件下,机构成立党组织、持证人员多、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机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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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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