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文时间 | 2023-05-10 |
| 发布机构 | ****乡村**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县2021年和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调整使用方案 | ||
按照《**县2020年度第三批闽宁对口扶贫协作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西扶组发〔2021〕1号)、《**县2021年闽宁对口协作帮扶项目实施方案》(西党农发〔2021〕9号)、《关于对〈**县2021闽宁对口协作帮扶项目实施方案〉部分项目进行调整的通知》(西党农发〔2021〕27号)、《**县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调整方案》(西党农发〔2022〕8号)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实施方案中的项目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取得良好成效,鉴于部分项目实施结束后资金有结余,为进一步加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对**县2021年和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进行调整使用,具体如下:
一、资金结余情况
2021年闽宁协作项目涉及结余资金项目共5个,结余资金25.218923万元;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涉及结余资金项目共19个,结余资金238.355704万元。2021年和2022年共计涉及结余资金项目24个,共计结余资金263.574627万元,具体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一)2021年闽宁协作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1.****政府负责实施的偏城乡姚庄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结余资金2.4629万元。
2.****政府负责实施的沙沟乡****基地配套建设项目结余资金0.573366万元。
3.****政府负责实施的**养殖饲料加****服务中心项目结余资金4.877277万元。
4.****政府负责实施的**养殖饲料加工车间结余资金16.902604万元。
5.****政府负责实施的红耀乡张白湾村生产路建设项目结余资金0.402776万元。
以上5个项目共结余资金25.218923万元。
(二)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6.由乡村**局负责实施的乡村**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项目结余资金7.8701万元。
7.****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的基层就业服务人员培训项目结余资金3.4750万元。
8.****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的赴闽转移就业补助项目结余资金5.5000万元。
9.****政府负责实施的平峰镇张武村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项目结余资金1.720608万元。
10.****政府负责实施的平峰镇高赵村巨菌****基地项目结余资金15.370475万元。
11.****政府负责实施的什字乡新店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2.359172万元。
12.****政府负责实施的王民****基地配套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794706万元。
13.****政府负责实施的西****养殖场改造提升项目结余资金27.119022万元。
14.****政府负责实施的震湖乡张撇村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结余资金9.535334万元。
15.****政府负责实施的震湖乡党岔村文旅型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3.349496万元。
16.****政府负责实施的田坪乡大岔村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3.660575万元。
17.****政府负责实施的新营乡陈阳川村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4.985155万元。
18.****园区管理委员会负****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3.9307万元。
19.****政府负责实施的火石寨乡沙岗村闽**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结余资金5.896329万元。
20.****政府负责实施的偏城乡下堡村设施农业(二期)建设项目结余资金25.880596万元。
21.****政府负责实施的偏城乡下堡村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0.467503万元。
22.****政府负责实施的偏城****基地配套建设项目结余资金6.930418万元。
23.****政府负责实施的硝河乡硝河村及移民安置点建设项目结余资金27.194284万元。
24.****政府负责实施的**镇单南村闽**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结余资金21.316231万元。
以上19个项目共结余资金238.355704万元。
二、结余资金调整安排情况
(一)硝****加工厂场地硬化项目。为使硝****加工厂进一步发挥效益,方便材料转运和存储,在硝****加工厂配套硬化场地1089.76平方米。
资金规模:安排11.26万元
资金来源:2021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责任单位:****政府
责任人:马瑞玲
实施地点:硝河乡高原村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二)震湖乡毛坪村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在震湖乡毛坪村**拱棚6座4801.7平方米,配套建设水电、灌溉等设施。
资金规模:安排40万元
资金来源:从2021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中列支13.958923万元,从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中列支26.041077万元。
责任单位:****政府
责任人:周丽
实施地点:震湖乡毛坪村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三)吉强镇前咀村闽宁协作产业车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混凝土消防井1座,配套排水、场地硬化、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
资金规模:安排40万元
资金来源: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责任单位:****政府
责任人:李绪卓
实施地点:吉强镇前咀村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四)平峰镇焦湾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在平峰镇焦湾村硬化村组道路3公里,其中硬化高洼组道路1.5公里、****小学道路1.5公里,方便当地群众对农副产品、生产物资转运,助推产业发展。
资金规模:安排102.7万元
资金来源: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责任单位:****政府
责任人:苏玉军
实施地点:平峰镇焦湾村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0日前
(五)**镇西冶村村组巷道建设项目。在**镇西冶村三组修建村组巷道500米,进一步方便当地群众对农副产品、生产物资转运,助推产业发展。
资金规模:安排40万元
资金来源: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责任单位:****政府
责任人:王文宁
实施地点:**镇西冶村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0日前
(六)**镇王沟村村组巷道建设项目。在**镇王沟村修建村组巷道0.3公里,进一步方便当地群众出行和农副产品、生产物资转运。
资金规模:安排29.614627万元
资金来源: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责任单位:****政府
责任人:王文宁
实施地点:**镇王沟村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0日前
以上6个项目共安排2021年和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263.574627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组成工作专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的程序步骤、建设内容、投资概算、保障措施、联农带农、绩效目标等内容,并将细化的项目实施方案在本方案下达10个工作日****乡村**局备案。县财政局负责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涉及项目资金15日内分解下达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县乡村**局负责将项目调整****乡村**局进行报备。县财政局负责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涉及变更项目资金15日内调整并分解下达到各项目实施单位。
(二)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协作成效。各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不得列支设计、评审、监理等项目管理费或与项目实施内容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标准。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实行公示公告制度,并组织项目入库,做好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等工作,确保项目信息完整、项目绩效申报及评价完整、档案资料齐全。项目资金要按工程进度进行兑付,确保在10月30日前资金支付率达到100%。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组织自验,自验完成****乡村**局申请县级验收。县乡村**局牵头,县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配合,抽调业务骨干负责开展县级验收。县级验收组要严把关口,严格按照建设内容进行验收,对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确保闽宁协作资金切实发挥效能。
附件:**县2021年和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调整使用项目清单
| 附件 | |||||||||||||
| | **县2021年和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调整使用项目清单 | ||||||||||||
| 序号 | 项目类别及 | 建设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入资金 | 资金来源 | 联农带农 帮扶机制 | 项目实 | 项目实 | 责任人 | 受益情况(人) | 完成 时限 | ||
| 受益 | 其中:脱贫 | ||||||||||||
| | 合计 | | 263.574627 | | | | | | 3126 | 855 | | ||
| 1 | 硝****加工厂 | ** | 为使硝****加工厂进一步发挥效益,方便材料转运和存储,在硝****加工厂配套硬化场地1089.76平方米。 | 11.26 | 2021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当地群众购买饲草料难的问题,推动当地群众发展养殖业。 | 硝河乡 | 硝河乡 政府 | 马瑞玲 | 702 | 256 | 2023年6月30日前 | |
| 序号 | 项目类别及 | 建设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入资金 | 资金来源 | 联农带农 帮扶机制 | 项目实 | 项目实 | 责任人 | 受益情况(人) | 完成 时限 | ||
| 受益 | 其中:脱贫 | ||||||||||||
| 2 | 震湖乡毛坪村设施农业建设项目 | ** | 在震湖乡毛坪村**拱棚6座4801.7平方米,配套建设水电、灌溉等设施。 | 40 | 从2021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中列支13.958923万元,从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中列支26.041077万元。 | 本项目采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设立”模式,每棚产量1800公斤,每棚收入达7200元。 | 震湖乡 | 震湖乡 政府 | 周丽 | 606 | 18 | 2023年6月30日前 | |
| 序号 | 项目类别及 | 建设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入资金 | 资金来源 | 联农带农 帮扶机制 | 项目实 | 项目实 | 责任人 | 受益情况(人) | 完成 时限 | ||
| 受益 | 其中:脱贫 | ||||||||||||
| 3 | 吉强镇前咀村闽宁协作产业车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改扩建 | **混凝土消防井1座,配套排水、道路硬化、场地硬化等基础设施。 | 40 | 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 通过完善闽宁协作产业车间基础设施,带动更多的农户稳岗就业,促进农户稳定增收。 | 吉强镇 | 吉强镇 政府 | 李绪卓 | 38 | 12 | 2023年6月30日前 | |
| 4 | 平峰镇焦湾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 ** | 在平峰镇焦湾村硬化村组道路3公里,其中硬化高洼组道路1.5公里、****小学道路1.5公里,方便当地群众对农副产品、生产物资转运,助推产业发展。 | 102.7 | 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 解决两组60户农户生产生活出行难问题 | 平峰镇 | 平峰镇 政府 | 苏玉军 | 262 | 212 | 2023年7月30日前 | |
| 序号 | 项目类别及 | 建设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入资金 | 资金来源 | 联农带农 帮扶机制 | 项目实 | 项目实 | 责任人 | 受益情况(人) | 完成 时限 | ||
| 受益 | 其中:脱贫 | ||||||||||||
| 5 | **镇西冶村村组巷道建设项目 | ** | 在**镇西冶村三组修建村组巷道500米,进一步方便当地群众对农副产品、生产物资转运,助推产业发展。 | 40 | 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当地群众生活和生产出行难的问题,方便当地群众对农副产品、生产物资转运。 | **镇 | **镇 政府 | 王文宁 | 656 | 265 | 2023年7月30日前 | |
| 6 | **镇王沟村村组巷道建设项目 | ** | 在**镇王沟村修建村组巷道0.3公里,进一步方便当地群众出行和农副产品、生产物资转运。 | 29.614627 | 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当地群众生活和生产出行难的问题,方便当地群众对农副产品、生产物资转运。 | **镇 | **镇 政府 | 王文宁 | 862 | 92 | 2023年7月30日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