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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规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函[2017]727号),现将****金属制件加工扩建改造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属制件加工扩建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项目简介:
二阶段建设内容:在原厂址北侧租赁现有厂房作为1#镀锌车间,以及在1#镀锌车间北侧**1座化学品库,同时拆除一阶段建设的化学品库,利用现有1380m2制件生产车间,同时在现有1380m2制件生产车间南侧扩建360m2,建设完成后整体作为库房,在1#镀锌车间内新增1条6.5m环保热镀锌生产线,并配套安装环保设施、设备等。本阶段建成投产后年加工处理金属制品2.5万吨。
四、公示内容:
****金属制件加工扩建改造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金属制件加工扩建改造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五、公示期:2025年11月03日~2025年12月01日
六、公示期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刘福超:182****1444
七、报告和验收意见网络连接
链接: https://pan.**.com/s/1VAcrhpr95tM2_XFP2h4NNg 提取码: b7x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