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环****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2-****511 传真:0572-****504
通讯地址:**市仁皇山片区开元路100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扩)建工程
安**递铺街道长弄口(原厂西南侧
****
******公司
**主厂房,****处理站、氨水站等各类附属用房;配置安装垃圾接受、储存与运输系统,垃圾焚烧及余热锅炉系统,热力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除渣系统,飞灰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仪表与自动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改扩建原厂区渗沥液处理系统; 实施配套道路、绿化、管网等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1台750吨/日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台20兆瓦抽凝式汽轮发电机,形成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掺烧一般工业固废不超过80t/d)750吨的能力。项目建成后,原日处理55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线随即拆除,****处理站用于本次扩建工程渗滤液处理,不关停拆除,现状工程拆除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
采取张贴公告、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施工期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生产或道路浇洒,营运期项目化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渗滤液处理系统浓液与部分循环水排水回用于生产,垃圾渗滤液、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水以及各类冲****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处理的洗烟废水、生活污水及未回用循环水排水、化学水处理系统反冲洗废水纳管排放至******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设围栏或部分围栏,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项目营运期垃圾焚烧烟气经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一座80m高烟囱高空排放;消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等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