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公司显示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二、澄清内容
对采购文件询价公告第四条作出澄清,原内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4 日14 时30 分(**时间)前。标书代写
递交响应文件签到时间:2025年 11 月 4 日14 时30 分至2025年 11 月 4 日15 时00 分(**时间)。
澄清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7 日14 时30 分(**时间)前。标书代写
递交响应文件签到时间:2025年 11 月 7 日14 时30 分至2025年 11月 7 日 15 时 00 分(**时间)。
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其他条款不变。如澄清内容与采购文件/公告原内容有冲突,以此通知为准。
采购人:****
日期: 2025年11月3日
———————————————————(以下为原公告内容)—————————————————————
****公司显示器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公司显示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
货物类
三、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四、采购内容
五、采购控制价
控制价: ¥74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含与本次公开询价范围相关的产品信息。【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和完税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3资格声明函)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公开询价。(格式3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供应商自2022年1月至今有骗取中选行为的(格式3资格声明函)。
7、参加响应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3资格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格式3资格声明函)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10-30(**时间)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11-04(**时间)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与方式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11-04 14:30:00(**时间)前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标书代写
十二、其他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王小姐
联系地址:**市**区环**路231号7楼
采购方:****
日期: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