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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关于绿美**海傍村**文化公园共建项目工程项目,根据《**区农村集体工程建设及服务采购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要求,采取协商议价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要求:
1、长廊长约50米、宽约3米,长廊地面铺设人行道砖;
2、墙身采用钢制立柱+无机龙骨+造型玻璃钢
3、**瓦屋面约28平方米;
4、安砌侧(平、缘)石约66米;
5、新**光板屋面约135平方米。
二、工期: 10 天
三、服务费最高限价为:188000元(含人工、材料、发票、税费和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协商议价确定。
四、报价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需具备相关资质(或有相关经营范围)。
五、按项目要求施工,包工包料,承包单位必须负责安全文明施工,自行承担该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督导,并与村签订《安全承诺责任书》。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11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社以实名书面材料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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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446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