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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厅等7部门《关于**市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审核意见》(桂水水电〔2025〕9号)、《****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指南的通知》(桂水水电〔2022〕6号)文件,****政府组织市直相关单位,在前期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壮族自治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指南》(桂水水电〔2022〕6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审核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意见,编制完成《****电站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电站共1座,电站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整改,并进行了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11月7日(5个工作日),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以真实姓名向****反映。联系电话:0772-****025,地址:******办公区(**市**路51号)。
附件:****电站清理整改验收情况表(整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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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