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144.****.218:20000/jyweb/yt-downLoad。
7.2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cn/ptrk/010004/****04001/trade_gchpt.html。
7.3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公司,联系电话:0535-****611、0535-****613。
7.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5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管理部门要求适时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7.6 根据烟建建管【2023】2号关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的通知,本项目采购“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7.7 情况说明:经前期市场调研,从项目实施的专业技术角度考虑,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难以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不利于采购目标和功能的实现。因此,本项目不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适用条款:《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7.8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周弋丁,电话:0535-****28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宋文娟,电话:0535-****133。
7.9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联系电话:053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