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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疗设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03日 15:5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滢、肖榕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23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北路3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5-****26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6#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232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疗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评标中采购包2技术项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更正为如下:标书代写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要求)由评委进行评分:(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本项得满分。(2)以“★”标示的条款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出现负偏离的按投标无效处理;(3)未以“★”标示的项号条款合计60项,每负偏离1项的扣1分,共计60分,正偏离不加分。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情况须完整填列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未填列或漏项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进行评审(即认定为负偏离)。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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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省**市**北路34号
联系方式:0595-****2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6#
联系方式:0591-****823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滢、肖榕
电话:0591-****8232
******公司
202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