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5年10月11日-10月20日我局对**生态刺梨循环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变更)等4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类别 | 审批决定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生态刺梨循环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变更) | **** | **省**市**市两河街道两河新区富国路 | 报告表 | **环盘表审〔2025〕40号 | 2025年10月11日 | |
| 2 | 国电****公司六****煤矿(兼并重组) | 国电****公司 | **省**市**区落别乡 | 报告书 | **环审〔2025〕15号 | 2025年10月14日 | |
| 3 | 年处理300万平方分米镀硬铬加工项目 | **中纸****公司 | **省******经济开发区(两河新区)PCB制造及表面处理产业园A地块10#厂房 | 报告表 | **环审〔2025〕16号 | 2025年10月15日 | |
| 4 | **市****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厂 | **市****公司 | **省**市**市**镇大坑村 | 报告表 | **环盘表审〔2025〕41号 |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