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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灵**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游步道(栈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
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修订
1、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第7点:条款号2.2.4(3)--条款内容: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评审项目:资信评分标准--评审子项目名称:企业综合实力”中的:标书代写
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上述5项服务内容的其中2项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实施的(至少包含工程监理或设计咨询),得1.0分,本小项满分1.0分。更改为: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上述5项服务内容的其中2项由独立投标人实施的(至少包含工程监理或设计咨询),得1.0分,本小项满分1.0分。
2、本项目建设规模:对灵**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址公园的基础游线网络及其配套服务体系进行完善;主要含游步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加强灵**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更改为平**灵**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游步道(栈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含游步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加强灵**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备注:
1、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
2、开标前,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公司
202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