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饮食原材料大米配送服务采购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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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03日 16:3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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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公司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1月25日 08:3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公司一楼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晓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31-****02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文化西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老师 0631-****46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戚家钦村东街118-6****公司)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晓宇 彭行行 0631-****023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公告.docx | ||
| 附件2 | 采购人需求.docx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饮食原材料大米配送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1年或合同金额(二者先到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划分标准为准。标的名称为“饮食原材料大米配送服务采购”,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报价。3.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按投标无效处理。3.3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提供《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或者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3.4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缴纳近半年内任意2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期间)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如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或为外籍供应商的,无需此项要求)。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书代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4日 至 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司
方式:(1)购买方式: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文件费300元。开户名称:********公司;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寨子支行;银行帐号:257********050****2433;(2)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购买回执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到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未在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上述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的资格后审为准。(3)发票:招标文件购买需要发票的,需将公对公转账凭证、开票信息发送到邮箱****@163.com,申请开票。标书代写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 08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 08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
2.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文化西路2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0631-****4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戚家钦村东街118-6****公司)
联系方式:周晓宇 彭行行 0631-****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晓宇
电 话: 06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