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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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市******经济**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市**区**镇四村西圈槽子地324亩(含35亩水面)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8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土地位置和面积 1. 发包土地**:二、四村沟中边界 南至:村334亩地边界 西至:牛口村至四村沟中 北至:张辛村地边界至高速路 面积:324亩(含水面35亩) 二.承包期限标的 1.承包期限3年,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底价:每亩土地价格:800元∕亩/年往上竞价。三.收取承包金方法 1、签订合同后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分3年交清第一年承包费价款进场结算(同时交纳土地违约押金100000元,此押金到2028年交完承包费之后,承包****村委会办理退押金手续)。剩余年限承包费于每年1月10日前交清当年承包费,以此类推。 四.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的责任义务 1.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内,必须搞粮食作物种植、不允许在土地内搞其他经营和建设。不得卖土和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必须保证承包土地的完整。 2.村委会不负责水电设施,由承包户自行解决,有关产生费用,包括机耕、冬灌、上水、排涝等费用均由承包户负责。 3.在承包期间内,如国家征用和占用土地,土地的补贴款归发包方所有,青苗的损失和承包方投资损失的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国家所占有的土地发包方按承包方所占有的实际亩数退给承包方相应承包费用。在承包期间,国家对种植粮食补贴款归承包方所有。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机耕、上水、排涝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并保障上水排涝等渠道畅通无阻,****政府统一安排指挥。 5.在承包期内,一切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6.原承包方已在承包的324亩土地上种植了192亩小麦,每亩成本520元,如原承包户此次竞价未成功,由此次竞价成功者负责赔付原承包户种植小麦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7、参加报名竞价者视为同意以上所有条款。 本项目原承租人 于宝 具有优先受让权(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七百三十四条关于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的规定,即合同期限届满,原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于宝 确认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受让权。 特别提示:根据《****交易所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优先受让权行使操作细则(试行)》规定,本项目竞价、成交按以下情形处理:1、信息公告期满后,仅征集到场内行权的优先意向方,则该优先意向方将作为受让方与出让方按照挂牌价格履行成交手续。2、信息公告期满后,同时征集到场内行权的优先意向方和普通意向方,则按下列情形处理:(1)由该普通意向方按照信息公告明确的竞价方式进行竞价,在竞价结束后产生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的普通意向方还有一次自由报出最高价的权利,并以此作为最终价格。最高报价的普通意向方拒绝再次报价的,最高报价即为最终价格。场内行权的优先意向方,就最终价格在同等交易条件下确认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场内行权的优先意向方确认行权的即为受让方;场内行权的优先意向方放弃行权的,视为放弃优先受让权,普通意向方即为受让方;(2)普通意向方在竞价期间均未出价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优先意向方将作为受让方与出让方按照挂牌价格履行成交手续。3、信息公告期满后,仅征集到普通意向方,视为优先意向方放弃优先受让权,由征集到的普通意向方按照信息公告的竞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粮食作物种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2335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