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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县旧县至夙屯段 | **省**市**县境内 | **** | ****公司 | ①防洪工程:堤防工程总长3.697km,其中**堤防长3.092km,旧堤加高加固长0.605km;**穿堤排涝涵管10处、箱涵2座;钱桥溪河道清障(不清淤)0.643km。②分洪工程:为花岩溪防洪提升工程,分洪隧洞设计流量50.3m3/s,拦河闸下泄流量2.0m3/s,**分洪隧洞1.956km;**排洪箱涵0.273km;**拦河闸1座,总净宽4.5m;**隧洞进水口分洪闸1座,总净宽7m;花岩溪河道整治长1.789km(河道清障不清淤1.651km,**护岸0.138km)。项目总投资16177.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1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1.67%。 | (一)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控制工程用地和施工范围,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施工完毕后,须对临时占地采取有效的生态恢复和复垦措施,按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设置施工三场。做好省级森林自然公园和水源涵养功能重要区域的保护工作。(二)水污染防治。配套建设相关污水处理、导流、收储等设施,加强工程汽车、机械冲洗废水等含油废水处理,废油委托有资质的的单位回收处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建材堆放点应设蓬盖,设土工布围栏,防止雨水冲刷,减小对地表水环境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严禁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河道。(三)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应落实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硬、绿”等措施。加强施工车辆、机械的维护和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车辆、机械废气和运输扬尘,采取洒水抑尘、防雨防风等环保措施。(四)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选用低噪设备,并通过加装消音减震部件、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施工车辆运输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影响。(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土方及施工产生的淤泥和弃渣要做到综合利用,其他固体废物严禁堆放、倾倒、抛入附近的河道,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或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运营期无固体废弃物产生。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群众反映的有关项目意见和建议。 |
一、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7,****826
电子邮箱:spk@sthjj.****.cn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邮编:35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