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224
传 真:022-****6565
通讯地址:**区雍**道118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年产1000吨调味料项目 | **** | **市**区梅厂镇福源经济区开源路8号 | **中环宏泽****公司 | ****拟投资800万租赁位于**市**区梅厂镇福源经济区开源路8号的**麦****公司现有1号厂房办公区2****实验室)、4号厂房(用于生产及办公)和配套建筑2座(用作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废间),购置相关设备建设8条固态调味料生产线,年产固态调味料1000吨。 | (1)废气 本项目调味料生产线粉碎、称量、投料过程产生颗粒物及异味,经集气罩80%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未收集部分室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质检室产生氯化氢、甲醛、异味及TRVOC/非甲烷总烃,经通风橱100%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干式阻雾器+二级活性炭箱”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食堂产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分别为1#、2#)处理后分别经屋顶排气筒(分别为P3、P4)有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的生活污水混合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经济开发区****中心集中处理。 (3)噪声 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水泵设置单独的设备间,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并利用厂房墙体进行隔音;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昼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废 本项目产生一般固废中废料渣、废弃检测样品、不合格品、油烟净化器废油、废油渣由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清运处理;废滤纸、检测废物、废植物型润滑油桶、除尘灰、废抹布、废布袋、废活性炭(粉碎、称量、投料工序除异味)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清运;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规范贮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回收部门处理;废培养基经高温灭菌,收集后规范贮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并定期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管理委员会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在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废物均有合理去向,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 | 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