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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度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宁政文〔2025〕66号),**市漳湾临港工****公司申请重新出具**市规划横二路(一期)道路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政府批复的《关于**市(漳湾)临港工业区鸟屿岛区域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宁政文〔2021〕69号),结合土地要素保障需要,**市规划横二路(一期)道路工程位于**市蕉**漳湾镇**(漳湾)临港工业区鸟屿岛区域,用地性质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宽度35米,用地面积3.8565公顷,为城市次干路(详见附件)。
依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现将**市规划横二路(一期)道路工程规划选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3—11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关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主张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网址:http://zrzyj.****.cn;联系电话:0593-****393,0593-****157。
附件:**市规划横二路(一期)道路工程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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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