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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726695 | 建设单位法人:王伟 |
| 徐玉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杨舍镇东莱东黎路4号 |
| 年产压力容器50台、换热器30台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32-C3332-金属压力容器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杨舍镇东莱东黎路1、4号 |
| 经度:120.60742 纬度: 31.87388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5 |
| 张经审批〔2024〕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9726695001Z |
| 2023-10-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大一安全环保****公司 |
| ****0582MA1X56TE1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94MA1MBPL35X | 竣工时间:2024-07-31 |
| 2025-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3-31 |
| 2025-09-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7830 |
| 该项目位于**市杨舍镇东莱东黎路,租用**市****公司厂房,总投资80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市杨舍镇东莱东黎路,租用**市****公司厂房,总投资800万元,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年扩产压力容器50台、换热器30台,扩产后全厂年产压力容器80台、换热器50台。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年扩产压力容器50台、换热器30台,扩产后全厂年产压力容器80台、换热器50台。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板材——切割下料——组装、焊接——机加工——热处理(委外)——干喷砂——喷漆(外协加工)——检验、总检——包装出库 | 实际建设情况:板材——切割下料——组装、焊接——机加工——热处理(委外)——干喷砂——喷漆(外协加工)——检验、总检——包装出库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至******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试压废水暂存于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接管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2.本项目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干喷砂废气经喷砂房密闭负压收集至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按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5.该项目实施后,你单位应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以新厂区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2、老厂区喷砂房为边界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至******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试压废水暂存于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接管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2.本项目切割工序依托老厂区设施,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干喷砂废气经喷砂房密闭负压收集至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 4.厂区产生的一般固废存放至一般固废仓库,收集后统一外售,危废存放于危废仓库,定期由******公司处理。 5.该项目实施后的以新厂区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2、老厂区喷砂房为边界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
| 新厂区虽设有切割区域、切割机,但已闲置,仍依托老厂区的激光切割机进行生产,产生的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此变动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避免风险事故。你单位应强化环境风险意识,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加强落实防范措施。 2.你单位应开展全厂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进行安全评价,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应急管理措施,设置事故应急设施,安装雨水截止阀门,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3.项目运行过程中,切实加强对各类污染物的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 | 实际建设情况:1.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应强化环境风险意识,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加强落实防范措施。 2.已开展全厂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进行安全评价,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已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应急管理措施,由于场地限制,已购买集污袋作为临是事故应急池,已安装雨水截止阀门,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3.已根据环评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720 | 270 | 270 | 0 | 0 | 990 | 270 | |
| 0.36 | 0.0124 | 0.108 | 0 | 0 | 0.372 | 0.012 | |
| 0.0324 | 0.003 | 0.0068 | 0 | 0 | 0.035 | 0.003 | |
| 0.0058 | 0.0004 | 0.0011 | 0 | 0 | 0.006 | 0 | |
| 0.0252 | 0.0057 | 0.0095 | 0 | 0 | 0.031 | 0.0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生活污水排口 | pH、化学需氧量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等级标准。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COD排放浓度日均值和pH范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浓度日均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 1 | 切割、焊接、喷砂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 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干喷砂废气经喷砂房密闭负压收集至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监测期间,本项目在100%负荷下,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194mg/m3,符合**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 2021)表3排放标准。 |
| 1 | 生产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隔震、隔声等措施 | 监测期间,老厂区北厂界、新厂区南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值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
| 1 | 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按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 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砂、废焊材,存放至一般固废仓库,收集后统一外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废主要为废包装桶、废油,由张****公司定期处理 |
| 本项目用水、用电依托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道接通至******公司。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用水、用电依托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道接通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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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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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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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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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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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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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