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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犬只收容留检场所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1202MA1TDYB84D | 苏陈镇北庄村副业队 | ****100元 | ****100元 |
| 服务类 |
| 名称:****市区犬只收容留检场所服务 服务范围:按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规定 服务要求:流浪犬、无主犬收容服务,依法规范做好流浪犬只留置检验工作,犬只饲养、认领和领养、内部安全防范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服务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洪伟鸣、李正才、朱信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政采协〔2024〕20号】所规定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50%收取,金额为10638.2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省**市**东路69号
联系人:朱警官
联系电话:139****7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西路168号1号楼410室
联系人:苏**
联系电话:177****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
电话:177****58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