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申请单位:
本项目竞争性配置文件中第四章评分标准和方法,4.2.2评分标准更正为:
| 序号 |
评审指标 |
分值 |
评审子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企业实力 |
10 分 |
资产总额 |
6 分 |
****公司 2024 年底企业净资产不低于 20 亿元。资产总额达到100 亿元及以上企业得 6 分,50 亿-100 亿元以下企业得 4 分,20 亿-50 亿元以下企业得 3 分.未提供得 0 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资产负债率 |
4 分 |
****公司资产负债率80%(含 80%) 以下企业得 4 分;资产负债率 80%-90%的企业得 2 分;资产负债率 90%(含 90%) 以上企业得 1 分。未提供得 0 分 |
提供 2023 年和 2024 年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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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企业业绩 |
10 分 |
投资业绩 |
10 分 |
****公司在国内建成投产风电项目,已建成装机容量不足 10万千瓦,得 1分,10(含)-20 万千瓦,得 3分,20(含)-50 万千瓦,得 5 分,50(含)-100 万千瓦,得 8 分;100万千瓦及以上,得 10 分。 |
****公司出具投资建设风电项目情况说明,并附已建成项目的核准文件,均需加盖公章。若企业合资建设项目,须提供股权比例证明。 |
| 3 |
前期工作 |
50分 |
可行性研究设计 |
15 分 |
取得具有资信单位(乙级及以上)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得 8 分;未取得得 0 分。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符合规范程度,得 0-7 分。 |
提供附编制单位盖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中附编制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相关文件。 |
| 建设周期 |
15 分 |
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且能满足省、市对该项目调度的投产时间,提出切实可行、详实、具体的建设方案得 7.1-15分;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得 0.1-7.0分;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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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运营能力 |
20 分 |
按照项目要求提供建设、运营、管理等方案,方案详实、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得 10.01-20 分;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 0.1-10 分;未提供方案的得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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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项目示范能力 |
20分 |
示范类项目 |
10分 |
对探索新型电力系统有积极示范作用的,或国家鼓励发展项目类型如风电制氢、供暖、供给大型耗能企业绿电等,结合项目可行性、示范性,得0-10 分。 |
出具示范项目建设方案或说明并加盖公章。 |
| 机组选型 |
10 分 |
企业承诺申报项目风电机组单机容量大于 5 兆瓦的,得 10 分;未提供得 0分。 |
出具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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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其他 |
10 分 |
自主明确得分项 |
10 分 |
申请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支持当地乡村**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得 10分;未提供得 0 分。 |
出具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 合计 |
100 分 |
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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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配置申报文件的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