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12辆民爆物品运输车辆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受****的委托,现就****购置12辆民爆物品运输车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购置12辆民爆物品运输车辆
2.项目编号:****
3.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采购内容:由****出资购置12辆民爆物品运输车,其中轻型厢式民爆物品运输车9辆、中型厢式民爆物品运输车3辆,包括裸车、购置税、入户、上牌、配件、车辆专用工具、出厂安装调试、出厂检验、出厂技术资料和出厂包装等。
5.交货地点:****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方式、采购预算
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采购预算:14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满足本次所采购服务能力,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潜在供应商与企业存在****集团控股企业,且有相应资格能力提供相关物资、工程或服务的。”之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采购本次所需货物。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路50号
七、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6日17时30分止(**时间)。
2.获取地点:**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https:/ygcgxz.****.com) 首页一登录入口一供应商登录。
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https:/lygcgxz.****.com)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平台上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招标文件200元/份,平台服务费200元,缴后不退。
5.缴费方式:
①注册:打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https:/ygcgxz.****.com)
进入门户首页点击“立即注册",依"供应商操作手册"完善企业注册信息。
②登录:访问https:/ygcgxz.****.com/,在门户首页“平台登录入口“处点击“供应商“按钮,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③费用缴纳及文件获取:登录后,在系统左侧“我的项目”找到参与项目列表,点击“进入项目”。
系统服务费缴纳:点击“支付系统服务费”,选在线缴纳进入支付详情页,点击“申请开票”确认信息后,再点"支付”生成二维码,用微信、支付主或云闪付扫码支付。
招标文件费缴纳:点击“支付文件费用”,按系统服务费缴纳方式操作。
④下载文件:招标文件费缴清后,点击“下载”,按提示获取文件,未付服务费或文件费无法下载。
⑤操作手册获取:详见hps:/ygcgxz.****.comidetai/****619284timemap=173****522782。如有疑问,请与平台客服联系:0771-****051、****031.供应商付款成功后,待项目截标后尽快在系统提交开票申请,经招标代理审批后即将文件费发票发送至预留的电子邮箱,供应商自行到电子邮箱查看。
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使用咨询电话:0771-****051、0771-****803。
八、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9时30分(**时间)
2.地点: **市枫林路18号****交易中心(详见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九、拟协商的时间、地点
1.拟协商的时间:2025年11月7日9时30分(**时间)截标后。
2.地点:**市枫林路18号****交易中心(详见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及公告期限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集团(https://www.****.com)。
十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21号******中心A栋17楼1718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2****8180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黄工 李工 联系电话:0771-****579
地址:**市**区**大道21号******中心23楼
采购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