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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机场T1、T2航站楼设施设备更新项目——T1航站楼安检通道及值机岛安检设备更新《安检设备采购项目一》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国际机场T1、T2航站楼设施设备更新项目——T1航站楼安检通道及值机岛安检设备更新《安检设备采购项目一》 备案记录编号: 民航华东招标备字〔2025〕102号 项目类型: 货物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 2025-11-03 17:00:00至 2025-11-06 17:00:00。该公示已结束。
| 标段名称 | 一标段 |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 | |||||
| 综合总得分 | 91.28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赵家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辐射安全管理证书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FS23BJ****397 | |||||
| 投标人业绩 | 1.**机场新增X射线设备及配套系统项目; 2.****国际机场H岛修复项目X射线机设备及相关系统采购项目; 3.****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安检设备采购项目02包(托运行李); 4.**机场改扩建工程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一标段; 5.****国际机场三期项目******中心工程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一(一标段); 6.**天府国际机场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01包; 7.**天府国际机场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04包; 8.****机场改扩建工程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 |||||
| 投标报价(元) | ||||||
| 质量 | 符合国家及民航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及合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 |||||
| 工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评标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标段名称 | 二标段 |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 | |||||
| 综合总得分 | 93.49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赵家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辐射安全管理证书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FS23BJ****397 | |||||
| 投标人业绩 | 1.****国际机场H岛修复项目X射线机设备及相关系统采购项目; 2.****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安检设备采购项目02包(托运行李); 3.**机场改扩建工程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一标段; 4.****国际机场三期项目******中心工程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一(一标段); 5.**天府国际机场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01包; 6.**天府国际机场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04包; 7.**民用机场迁建工程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工程二标段--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
| 投标报价(元) | ||||||
| 质量 | 符合国家及民航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及合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 |||||
| 工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评标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标段名称 | 三标段 |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综合总得分 | 91.94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赵鹏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无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无 | |||||
| 投标人业绩 | 1.首都机场安检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2.**机场新航站楼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3.****机场、**潮汕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项目; 4.首都机场安检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5.****国际机场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6.****国际机场 T1航站楼安全服务提升改造工程—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7.**天府国际机场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06包; 8.**龙洞堡国际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 |||||
| 投标报价(元) | ||||||
| 质量 | 符合国家及民航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及合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 |||||
| 工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评标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 **** |
| 联系人: | 徐梦丽 |
| 联系电话: | 135****3509 |
| 投诉受理部门: | ****管理局 |
| 地址: | / |
| 电话: | / |
| 招标单位: | **** |
| 日期: | 2025-11-03 15:00:00 |